为调整医保药品目录,稳定药企预期,国家医保局编制了《参比药(临床试验)事前沟通办法》草案,并于1月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我国通过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推出了参考用药选择办法,这是计算药品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重要锚点。国家医保局认为,有必要单独建立参比药沟通环节,进一步提高参比药选择的科学性、公平性和规范性,让专家在目录调整工作开始前充分讨论并提出推荐参比药。
文件显示,参比药的前期沟通工作将从新的1类药品开始,即1类化学药、1类治疗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注册分类批准上市的天然生物制品和第一类中成药。考虑到审批所需时间,尚未批准上市但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通过技术审评的一类新药也可以提前申报。
企业可自愿向国保办药品价格招标采购指导中心提出标准药品提前通报请求。药品价格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将会同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然后向企业反馈是否受理申请。
公众可以向 NHS 发送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下午 5:00。 2026年1月16日。(记者 彭云佳)
国家健康保险厅就药品和健康保险的支付规则征求公众意见。
202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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